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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被打身亡能否算工伤?

记者同志:

您好。我有一事想咨询。

我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一天,他载客到目的地后,喝醉酒的乘客下车时不愿支付车费,双方发生争执后,乘客打了我丈夫,致使他倒地不起。虽然经医院抢救,但他还是不幸逝世。我悲痛之余,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但企业认为,我丈夫是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死亡的,属于打架斗殴行为,与工作无关,不能申报工伤认定。我心中不服,但又无法说服企业,故希望你们能够帮助我。

王女士

王女士:

你不幸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愿我们的解释能够帮到你。

在判断是否工伤时,我们一般先观察发生伤害的人员所处状态:如果是工作状态,我们更关注“三工原则”,即受害人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如果是上下班途中,我们既要关注其伤害是否交通事故,还要关注受伤者是否负次要责任。

根据你所述,你丈夫是出租车司机,其行驶途中,是其工作时间;其行驶的路程、出发点、目的地,由于出租车行业的特殊性,应均为工作地点。当他将醉酒乘客送至目的地,向乘客收费遭拒时,双方发生争执,乘客致其死亡。在这个过程中,到底是互殴还是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你丈夫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完成了载客任务,收费是其工作职责,而不是半路抛客、乱收费用;其次,当客人拒绝付费,你丈夫与其发生争执,争执包括语言劝阻、行为阻止等,其出发点是为了正常收取乘客应付车资,而非主动挑衅;被客人殴打致死,亦非你丈夫故意所为。综上,我们认为你丈夫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不过,工伤与否还是要以有关部门认定为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你可以自行申报,也可以通过工会组织申报。如果用人单位坚持其观点,双方对簿公堂时,根据举证原则,你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你丈夫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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